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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鬼才明師之上榜妙計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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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考對話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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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還在擔憂只有88頁,夠嗎?!萬一考超過

這本書的範圍,怎麼辦?!安啦!老就幫你想

到此一問題了。所以在秘笈內容寫時,老師特

提供很多『應付技巧』,讓你遇到出範圍以外之

考題,你都有辦法輕鬆決。不過!!!說句實話

要出現本書範圍以外的考題,還真的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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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機構高雄銀行匯款帳號

 

  銀行代號:016

 

  帳號:217-210-75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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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戶名:陳彥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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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戶名:陳彥伯

 

E-mail:jaguar0930826109@yahoo.com.tw

電話:0956-332289(陳一夫老師專線)

       (08)7377732(下午三點至晚上十點)

       (07)2619135高雄聯絡處電話

本機構全年無休,隨時均可與我們連絡。

地址:90059屏東市廣東路554號3樓 

 

函購方式請將確實可收件之:姓名;地址

    電話;E-mail;匯款後四碼。並且請標註

    你的匯款是存入老師的銀行帳戶或是郵局。

    請於轉帳後,馬上告訴我們E-mail或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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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生在我陳一夫身上最真實的故事

 因為有『它』!讓我的人生逆轉勝,圓滿夢想。

 

       記得當時我是高雄國際商專觀光科的學生,只

因一個夢想!讓我決定參加大學法律系插班考試。

觀光與法律是完全不同的兩個領域,對一個智商不

高,不太會讀書、考試的我,在旁人的眼中,根本

是癡人說夢,自不量力。現在想想,確實如此。我

一個人來到陌生的台北市,在充滿北部一流專科畢

業生的補習班,傻傻的跟著這群人學習法律,似懂

非懂地背誦一大堆刑法、民法、憲法等法律理論……

 

       補習近半年後,真的是越讀越茫然,越來越不

知所措!面對一大堆深奧的法學理論、學說、原理

原則,還有堆積如山的實務見解(判例、解釋、決

議),背也背不完,讀前面忘記後面,複習後面卻

連不起前面,尤其還要面對從未接觸之『法律實例

題』,更是讓我欲哭無淚,唉嘆不已。眼見考期越

來越近,還有一大堆書本、講義未讀!不熟!頓時

所有的負面情緒襲捲全身,真想丟本而放棄之,乾

脆摸摸鼻子乖乖回高雄找工作,不要再作春秋大夢。

 

       但是!我又不想就此放棄,讓等著看我笑話的

人乘心如意。忽然!我想起以前有位老師教過我一

種讀書方法,我個人對之稱為【尋根理脈通全盤

讀書法。於是我開始每一科皆鎖定特定之一本書,

然後運用此法,將之整理成一本筆記(筆記頁數一

定要少,如此才符合尋根理脈之精神)。經過一個

月辛勤的整理,望著總共4本法律應考科目筆記,

我一一為其製做精美封面,並在封面寫上【珍藏

笈】之斗大文字。接下來我又仔細觀察判例內容,

找出其共通之『書寫格式與順序』。我想:『沒錯!

這應該是實例題之解題模式』。接下來,我用短短

2個月精讀我每一本珍藏秘笈……。

 

       記得去考政大法律系的插班考試時,竟然看到

約有600多人應試(真是人數最多的一場考試)!

且聽說有3分之1以上都是其他大學法律系的學生!

當時錄取名額只有15名!我只好安慰自己:『沒

係!就當考個經驗吧』。最後,我竟然考上政大!

而且民法總則此科有四題,申論與實例題各半。我

蹟般考了92分!大學3年,我接觸更多的法律科目,

而珍藏秘笈也一本本應運而生。畢業到今也有20年,

珍藏秘笈一直保存著。

 

       2016年5月,為了讓3位完全沒接觸過法律的學

生,能在短短只剩1個月就要上場書寫警察特考之

法考題(天啊!他們搞不好連刑法課程都來不及

全部上完)。所以,我再度搬出『尋根理脈通全盤』

讀書法,為他們編寫只有88頁的…刑法命題焦點

珍藏秘笈】,並教導他們『實例題科學精準審題公

』以及『新趨勢金字塔型解題模式』。結果呢?

因為有『它』讓我的人生逆轉勝,圓滿夢想。所以,

這3個超級大新手成績也算還不錯,勝過很多讀了

年的刑法老手。

 

       本來,命題焦點珍藏秘笈只贈送購買我四象限

上榜技術課程的自己學生,以為增強關鍵實力之祕

武器,並無對外公開發行之意(此可從我的部落

格所販賣之課程為證,因為無此珍藏秘笈存在)。

但是!為了實現我的願望,最後我決定先對外公開

發行最新刑法命題焦點珍藏秘笈。理由很簡單!就

是我的珍藏秘笈只願讓【具有上榜決心且願意展現

超乎其他人之行動力,肯正確投資自己的考生

擁有。只有如此的考生,方能得天所祐,值得我以

珍藏秘笈相助力。就是這樣簡單,如此方為鬼才明

師向來的風格,不是嗎?!

 

            國考鬼才明師陳一夫親筆095633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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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需要的2種上榜關鍵能力【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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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可否順利上榜的二句關鍵語

  一、慢!就是快。(德國經典諺語)。二、當我向你

  要一杯酒時,千萬不要將酒倒入一桶水,然後告訴

  我在這一桶水裡,有我要的那杯酒。(大法官陳敏)

 

在我擔任國考法律教學十多年的歲月裡,我不斷去

思考一件事…『為什麼這些資質平凡,學歷普通,

記憶力與理解力不甚理想的考生,他們竟然可以在

短期內,比那些讀過數年,考好幾次甚至滿腹經綸,

滿口學說的老考生,順利上榜?!這是為什麼?!

難道他們都知道什麼?或是無意間做對了什麼?!』

我不斷去觀察、統計、實驗與驗證,甚至反覆研究

我對他們的教學內容以及灌輸他們的理念。終於讓

我發現到,原來這些成功者他們在思考與行動的

式中,有著兩項共通點,就是………

一、在學習、記憶與練習方面:

    他們堅信德國經典諺語(其實就是真理)『慢!

    就是快』。並且他們深深知道,關於學習、記

    憶與練習,哪些事一定要慢!要徹底排除急躁。

    當『慢』的功夫已經被大腦接受並養成習慣後,

    其成果所展現之奇效,會『快速』到連自己都

    不敢相信。

         很難忘記之學習與記憶技巧

      清楚記載這些成功者如何『慢!就是快』

           不管是多長的『概念意義』、『法條內容』、

     『學說理論』、『實務見解』等,利用此一學

     習與記憶模式,經現場同學驗證,縱使沒有不

     斷背誦、複習,1個月後還能印象深刻,鮮明。

 

二、在解題方面:他們都受過嚴謹之科學解題訓練

    並且知道『當我向你要一杯酒時,千萬不要將

    酒倒入一桶水,然後告訴我在這一桶水裡,有

    我要的那杯酒。』的真正運作模式,並且親自

    以行動作演練,最後!榜單上的自己就是回饋。

 

   刑法申論、實例題之科學精準審題公式暨

   金字塔型解題模式(給分指令之設定技巧)

     

你可以透過以下之方式,去學習、體驗並且享受

  這兩句上榜關鍵語句所帶給你『上榜奇蹟』。縱

  使距離考試只剩3個月、3個禮拜、3天甚至3小時

  你都可以為自己創造一些意想不到的精彩表現。

  A方式:單獨購買:

         1、『很難忘記之學習與記憶技授課

             DVD。2個半小時,附完整課堂講義

             售價1000元

         2、『申論、實例題之科學精準審題

             暨金字塔型解題模式授課DVD。2

             小時,附完整課堂講義售價1000元

 

  B方式:即日起,凡購買本機構任何之『套裝課程』

        『單科課程』、『指令書』等,均附贈以上

         之授課DVD完整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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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考鬼才明師陳一夫親筆095633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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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例題答案書寫之正確態度及內容鋪陳應注意事項

        【務實作好別人所忽視之答題要領】

 

答案內容之鋪陳及用字遣詞,整體架構應務實做到:

一、合乎邏輯;表達完整

二、體系架構;循序漸進

三、用字嚴謹;未偏題旨

四、遣詞流暢;論證有據

以上便是一般考生在書寫答案時,所忽略甚至從未去

正視之處。導致縱使該考生滿腹經綸,不論學說,學

理,實務,法理等相當熟稔或頗有相當法學程度,皆

常會真正面對試題書寫答案時,因未合於上述「四大

要領」而功虧一簣,大嘆分數難得,瓶頸甚緊。其實,

真正決勝關鑑,不在答案內容所涉學理等之廣博,而

在四大要領之真正展現。

一、合乎邏輯;表達完整

  1、書寫答案一定要合於「前因後果」,「因為…所

       以…」,「之所以…乃肇致…」之演繹或歸納之

       答案陳述,如此每一段,每一點,每一項,每

       標題,均環環相扣,符合前因後果之邏輯關係。

  2、表達完整,則是相當重要,要闡述一個概念或

       個觀念,應要完整表達,切勿省略幾個字或以大

       概簡略試為之。如「甲係限制行為能力人,今為

    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除具有本法第77條但書

    情形外,自應得到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始為有效」

       以上在描述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等效力問

       題才夠完整,萬不可少東掉西,否則即不具完整

       性,亦不科學。

二、體系架構,循序漸進

       即順由申論題或實例題之考點或問題指標點(

    二個小題以上)循序漸進之一步步鋪陳,每一

       標題之命題(即每一項標題之名稱)須標明清楚,

       該標題之論述內容,則逐點清楚區分,標示「標

       號」,由「點」漸至「線」終成「面」。其每一

       標(每一項),每一點均依考點發生,排序先後

       而逐一循序論述、排列,如此方可收到體系架構

       循序漸進之效果。此可在每一堂之「第四象限」

       答案內容之標題及分點可以具體領略之。

三、用字嚴謹;未偏題旨

  1、法律之用字及每個法條、概念、制度之運用,相

       當重視嚴謹性,強調應用正確之概念,字語制度

       來解決,論述問題,不是此一概念或制度得以解

       決者,即不得運用,尤其在闡述法律概念或制度

       之內容,其精密度,不亞於科學實驗及流程,分

       毫不可有所差池。例如代理制度,代理人所為者

       乃代理本人為意思表示並受領意思表示而非代理

       本人為「法律行為」。因為除了「單獨行為」外,

       法律行為通常多須雙方互為意思表示合致或數意

       思表示「同向」才能組成一個法律行為,這是很

       精密、嚴謹之法律概念,斷不可直接就「甲代理

       乙為代理行為」,如此甚為草率且未臻嚴謹。因

       此學者有時才用:甲代理乙與丙為代理行為」,

       多一個相對人,以完整其法律行為之組成原素。

  2、又如代理行為其效力乃直接歸屬於本人對本人

    直接發生效力」甚多人(甚至老師)皆習慣寫成

    直接及於本人。這便是很嚴重之錯誤,因為代理

       人只是代理本人為意思表示或(並)受意思表示,

       其與相對人所成立生效的法律行為,代理人未具

       其名義,非當事人怎會受該法律效力所拘束。

      「及於」一詞表示「本人」與「代理人」皆受該

       法律行為效力所拘束,如此豈不與代理制度大相

       逕庭,嚴重錯誤。

  3、文須對題,勿背離題旨、考點而為論述,這是筆

       者自課程開始即強調至現在,因此,遂不予贅述。

四、遣詞流暢;論證有據

  1、用字遣詞應重流暢性,前呼後應,讓閱卷者可以

       順勢而下,流暢順利,一氣呵成,斷不可反反覆

       覆,前後不連,斷斷續續。此涉及考生個人之表

       達能力及是否常動筆書寫文章,對於寫出之詞句

       有無再唸誦一下,看是否順暢而定。

  2、論證有據,則展現法律行為之科學性,任何一個

       論點,見解惑闡析應有其依據之根基,根據。不

       可無根無據而胡亂闡述見解,失其科學論證性。

       因此,每一堂課,我們都嚴格要求「立論法條」

       或「立論學說」,然後再以「學理闡析」來表現

       出論證有據,科學嚴謹。

 

習法律者,不患寡,只患不科學~法學名儒史尚寬

 

本文援自【民法總則四象限上榜技術課程…第九堂『第三

           象限』靈活運用象限→上榜技術之強化與活用】

 

                國考鬼才明師陳一夫親筆095633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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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為有志於國家考試之學子,帶來窗外的一抹陽光

        ===鬼才明師之願力===

 

我也曾是一個在法學路上『苦思箇中真義』及

『考場上的苦難眾生』。昔日在面對法律之申

題與實例題時,常常因無法知其『考點』與

『答題方式』,屢屢受挫,灰心不已。放棄法

律,逃離考試的念頭,在多少個夜寒露重的孤

寂中,不知升起幾多回。

 

直到有一天,面對疊滿書桌的法律書籍與『歷

屆試題』時…忽然從內心深處,升起一個念頭

『佛經之深奧,仍有智者識其微妙真義』。

況是規範俗世生活的世間律法,應該是具體,

可得運用,輕易知其涵義的學問。法律應淺顯

易懂,才能對映生活,具體普遍的。若是玄妙

艱澀的具文空論, 充其量也只是理論而已,

怎能被運用呢?在超脫一切,窺見出其中奧妙

後,我毅然躍身入【法海】。

 

不知多少寒流、夜晚,我迎著刺骨北風獨自散

步在高雄市街頭,邊走邊思索每一個法學概念

制度之真正意義及如何將之淺顯易懂化。『

其所然』及『知其如何運用』,便是悟得法律

每個制度的快感及喜悅。總算體悟佛家一句話

『法喜充滿』之愉悅。

 

接下來,便開始研究每個申論題與實例題的科

審題與答題法。就在寒冬『悟法學』,盛夏

『知解題』下,整整一年,全心投入的一年。

我總算自【法海】中,飛揚而起。記得曾在一

次法喜充滿時,抬頭之間,看見書房外,午後

的一抹陽光。靈光乍現,心中願起,遂在紙上

寫下一句:『願為有志於國家考試之學子,帶

來窗外的一抹陽光』。

 

因一個殊勝的機緣,踏入補教界,每每看見台

下學子在法海中沉浮、迷思,受補教不正確的

法學、國考觀念而迷失,常感嘆萬千。惜哉!

受聘於人,無法圓願。十年前,終於有自己的

機構,一個完全屬於自己的園地,『願』因而

也慢慢得以發展、散佈之。總之,希望你在閱

讀本欄所有文章後,好好用心體會,悟出個中

三昧,達到助你一臂之力的目的。就讓我當時

寫在紙上的心願,漸漸實現吧!最後,也祝你

能『法喜充滿』。

   國考鬼才明師陳一夫親筆095633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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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徹底看清真相!你自然會贏在國考之終點

  比較一下,你和上榜者到底有甚麼不同點…【上】

 

一、先看清楚一般國考法律授課老師的真相

自從『法律四象限教學法』問世後,常收到有志

於國考法律教學老師之求職信件,在每次面對面

會談時,對方總是侃侃而談敘述其教學內容,最

後,我會依慣例問一個令對方不怎麼愉快的問題:

『老師,請問你可不可以在每一堂課就所教授的

  內容,同時教學生應該如何正確快速的審題,

  並且寫出合於考試時間及篇幅之文對題且合乎

  邏輯,論證有據的答案,而非坊間補習班那種

  既文不對題又雜亂無序之擬答呢?』

 

對方總是禮貌的說:應該可以吧!可是一堂課

間哪夠教那麼多的東西,更何況每一堂都要教!

我也禮貌的回應道:『老師,別忘了,我們教的

是考生,不是學生。考生最主要的是分數,能夠

讓考生在正確學習範圍內,將自己所學的法學知

識,靈活運用在解題之上,進而吸取足夠上榜的

分數,這才是一個補教老師最難能可貴之教學技

術,方能被稱之為明(名)師』。對方點點頭,

過了一陣子,他會推說另有要事,不克前來教學。

 

或許坊間補習班的講台只需要『具知名度,高學

歷與經歷之會教書的名師。』而本機構的講台,

比較白目,不需要任何高學歷與經歷之名師只欠

缺『讓考生真正具有拿筆寫出吸取高分答案本事

明師』。同樣的,在每一場座談會的開場白,

面對坊間補習班的學生,我總是笑笑的問:『如

果國家考試變成可以讓你們拿走試題紙與七頁的

答案紙,然後回家作答並可隨意參考並抄錄書籍

講義形成試題之答案,三天後繳回。如此,你們

有把握寫出讓閱卷老師願意給於高分之答案嗎?』

 

出乎意料,幾乎所有在場學生,皆尷尬笑著搖頭。

奇怪了!?大家不都認為自己沒辦法寫出高分的

答案乃是因為自己讀得不夠多,不夠熟,沒辦法

引經據典書寫答案所致,今天都已經讓你們可以

盡情的參考、抄錄答案,為什麼!還是沒把握寫

出高分答案呢?問題出在哪裡呢?!國考補習班

之傳統考生不知問題何在,但是!會上榜的考生

知道是怎麼一回事,而且致力去解決此一問題,

這就是會考上的人與一般考生最關鍵之差別所在。

因為他們知道…講台上的老師,是不是真的可以

教他們『直擊榜單之上榜技術』,還是單純在賣

弄學術,拼命講解法律!

 

  國考鬼才明師陳一夫親筆0956332289

請繼續往下閱讀…你和上榜者到底有甚麼不同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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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徹底看清真相!你自然會贏在國考之終點

  比較一下,你和上榜者到底有甚麼不同點…【下】

 

二、看清楚你跟懂得插隊上榜之考生的不同點:

記得有一次,一個在台南學儒補習班書記官保證

班的考生來找我。他苦著臉說:『老師,我已經

了3年了,今年也有去考書記官,可是 總平均

還是差10分以上,怎麼辦?!』我笑笑,問了他

一些問題:

『你認為這幾次分數沒進步的原因是什麼?』

『可能是我書還沒有讀完也不夠熟吧!』他聳聳

肩膀應道。

『那你準備如何加強呢?』我問道。

『先將基本的觀念再好好念熟。』

『你說的基本的觀念指的是哪一些呢?』

他搖搖頭,於是我問他諸如『私法自治原則』、

『意思表示』『法律行為』、『準用』等等基本

的觀念。他全然無法正確且具體回答。

『既不知基本觀念有哪些,你又該怎麼加強呢?』

 

經過一番詳談,我發現補習班老師教他太多超過

考試範圍以外的法律學說、理論。尤其當我拿出

補習班的『擬答』,逐一講解其荒腔走板之處時

他亦深感贊同,並表示自己知道所學習的課程並

不理想。『那你想如何正確有效的提昇自己的學

與解題能力呢?』他苦笑道:『反正我也習慣

補習班的教材,就繼續土法煉鋼,總有一天,戲

棚下站久了也會輪到我』。真是『典型的傳統國

考生』。一方面誠摯祈禱『我一定要在明年順利

考上』,另一方面卻堅持『我要繼續將就習慣,

拒絕成功』。如果,在考場上,你渴望具有下列

之本事…別人不會寫的題目,你會寫,而且寫得

很好。別人會寫的題目,你也會寫,而且寫得更

好。你不會寫的題目,別人一定也不會寫,但是!

你知道如何運用技巧去取悅閱卷老師,化險為夷。

你必須勇敢的面對自己的態度與習慣。

 

看清楚懂得插隊上榜之考生都在做甚麼

通常會不說但默默做下列幾件事:

他們深知只有勇於改正自己的觀念與習慣,

  立正確的觀念與習慣,方能迅速上榜。因為只

  要人對了,一切自然就正確了。

 

他們明白應考科目根本無範圍可言,永遠讀不

  完,念不熟。所以專注於最根源之『基本觀念』

  貫通因為那是可以用最少的時間掌握全盤體系,

  理論並可以藉此推衍出所有答案的基礎(由已

  知推未知)。所以,他們讀一小時書的功效

  過傳統考生讀十小時。自然他可以有充分的時

  間上班,休閒,輕鬆應考。

 

他們捨得花錢投資自己,只要認清是對自己有

  益的課程、工具,他們會想辦法快速擁有,不

  會將『我是考生,我沒有錢』掛在嘴邊。因為

  時常喊『我是考生,我沒有錢』當面對試卷時

  一定也會喊『我沒有讀完,我不會寫』。

 

他們懂得如何與分數對話,體悟出分數的本質,

  分數的動態個性,最重要的是『我們所追求的

  分數跟我們本身的吸引力,兩者之力道必須旗

  鼓相當』。否則,分數只會超越我們,跑到另

  一個能在心智上,方法上吸引它的考生身上。

 

他(她)不會讓人云亦云的『聽說…』成為他

  們的唯一準備國考方法。他們對任何論點包括

  課堂上老師的話,都會細心思考、求證。『觀

  察入微』是他們可以與分數直接對話的工具,

  『用心練習』則是他們吸引分數的方法。

 

他們通透『只用看書、上課的方法準備考試只

  是表面的舒服,卻是考試時最大的挫折』之道

  理。所以他們用大部分的時間在作正確有效率

  的全方位解題訓練與練習。

 

他們悟出『作正確的事,總是會用最少的時間,

  精力就能得到最好的效益。如果會花費很多時

  間與體力所作之事,那代表自己正在作不正確

  的事。』,所以在他們考完後,並不當然覺得

  一定會上榜,只知道自己對不太會寫的題目,

  仍然有辦法,有靈感的推衍出答案。倘若自己

  幸運短期上榜,其實他們也無法具體說出為何

  會考上的原因。只因他們早就習慣與分數對話

  具有無形的吸分態度與心智。既已成習慣又怎

  能被具體描述其緣由呢?如同我們習慣說國語

  卻無法教授別人中文之『文法』。

 

當我已經告訴你授課老師與你自己之真相,現在

的你又該開始做些什麼事,讓自己能順利插隊上

榜,超越自己,戰勝全國的考生呢?

 

     國考鬼才明師陳一夫親筆095633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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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國考生共同之『回到原點,進度循環週期』

 

『書讀得多,背得熟,成績自然就會好』。

『資料愈多,課上愈多,題目就會寫了』。

以上,是一般考生對於國考分數得取的共同認知

如果你也有相同的認知,老師會向你拍拍手、鞠

個躬,再獻上無比的敬意,用敬重的口吻對你說

聲:『你辛苦了!』

因為……『書』要讀多少才算多?!『背』要背

到什麼程度才算熟?!每個月大大小小、零零種

種的專論、文章、實務判;決、解釋,加上永遠

消化吸收速度快上十倍的補習班資料、講義。

你真的辛苦了!

 

辛苦在【時間】【記憶力】【理解、分析力】,

永遠會給你最嚴苛的考驗,更何況『我是非本科

系考生』的心裡魔咒。攤開所有的書本、資料,

洋洋灑灑,何處是「重點」?又該如何掌握呢?

別忘了!縱使具足一切,還有個更恐怖的關卡在

等你!【題目該怎麼看出考點、論述點?】【答

案要如何書寫,什麼該寫,什麼不必寫;先寫什

麼,再寫什麼…?】真的要像補習班所提供的答

案內容般,寫那麼多,論述點那麼廣,照如此寫

真的分數就比較高嗎?反反覆覆,一再矛盾,困

惑,臨考期前,只好拿出補習班之歷屆考古題,

猛背答案,照單全收,賭個運氣,希望有猜中,

有背到!老師就此歸納出一個很有趣的循環圖。

 

第一階段(距離國考尚有八、九個月):

下定決心好好讀書,上課期,並設定進度。在此

階段,大部分的人都發宏願,要將書本看熟資料

背熟,所以大量買書、收集資料與上課,天天信

心滿滿,不倦不怠。

 

第二階段(距離國考還有五、六個月):

心開始有點慌,因為發現發願短暫,持續困難。

所以該背的,該有的進度全未達到,甚至有些都

已「忘記了」。因為之前都以沒關係!考期尚遠

之心理,讀幾天,休息好幾天,而且雜務、公事

特別多,原來,在第一階段並未好好讀書,只是

好好蒐集書本、資料與講義而已。

 

第三階段(距離國考剩二至三個月):

這個時期,只有一個想法『為何時間不夠用?!

我沒時間讀書了!?』原本的心慌,這時會無限

擴大,人一慌,什麼都忘了,每天只懸掛一件事

我沒時間,快來不及準備考試了!!!

 

最後階段(考試前一個月)

此刻,心不再慌,通常只有『悔恨』!怪自己,

怪別人,怪一切!對了!可以尋找密笈、寶典,

看有無特效藥,最好可以找到小叮噹的魔法袋。

補習班歷屆考題的『擬答』成了惟一可捉的浮

木,拼命看!努力背,管它答案對不對!

 

考試鈴聲響起,最後一科考完,步出考場,回

到家,看見桌上一大堆書本、講義,由衷說出

一句:『好!今年,我一定好好讀完、背熟,

明年!我一定要上榜』!真是可愛的考生!

年經過,書沒時間讀,題目不會寫…所以【書】

還是新的,【資料】還是露出微笑等你去整理,

分數呢?它依然在等你去拿!各位!難道沒有

方法,可以有效、省時,突破這個循環嗎?

 

  國考鬼才明師陳一夫親筆095633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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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什麼方法,能讓我們能對上榜

      產生綿綿不絕的行動力呢?

 

渴望論其性質,是一定要成就特定事之『原動力』

它讓你具體且清晰的確認自己真正想要什麼,自己

方向及目的在何處,並且應該專注在什麼事物上

心無旁鶩的貫徹始終。當這一切都就緒後,渴望就

會換成一股堅強的力量,支撐並引導著你開始向前

飛奔。接下來,就必須交由『興趣或樂趣』與『成

就感』來接手,來延續並且不斷增強渴望這股力量。

 

『興趣或樂趣』這是最基本以及重要之核心點。可

惜!卻被一般人習慣性的加以忽略,因為一般人在

出發時,只想著該如何達到目標,用什麼方法、做

哪些事情來成功,自己有沒有把握,會遇到怎樣的

困難,能否順利克服問題等等,讓『憂患意識』開

始在自己的思考上發揮作用。倘若帶領你學習,前

進並提供各種方法的『啟蒙老師』,其所教授之

法、內容無法啟動你的學習『興趣或樂趣』,反而

讓你覺得格格不入,不易理解,吸收,甚至不斷強

塞大量之資料訓示你因為成功是困難的,所以一定

記熟,苦讀。此時,縱使你渴望的力量,不論多

強大,都會很快的被磨盡,屆時,你不但不會渴望

甚至只想逃避,半途而廢。所以『啟蒙老師』是渴

望這股力量的促成者,應該謹慎選擇之,以免功虧

一簣。

 

縱使你擁有最好的利器,也要你具備使用的樂趣。

惟有『樂在其中』,方能創意無窮的一路玩下去。

當然,『成就感』也不能欠缺,因為它是運作渴

望的『強效妙方』。試想:在充滿樂趣的心情下,

使用很棒的工具或方法,再配合自己無窮的觀察

力、創造力在每一個階段都能得到『很爽的小成

就,小驚奇』,例如:我竟然可以很快的記憶起

來,我可以輕鬆、正確找出題目的『考點』,不

管我熟不熟,我都可以寫出有模有樣的答案內容。

一直累積『小成就小驚奇』的情況下,不斷地

受到自我或別人誇讚的人,成功的機率與速度,

是一般人的10倍以上這是不變的黃金法則。

 

而成就感的供給,需要授課老師,提供之工具,

以及你的不斷練習,並真正嘗試去做出真正屬於

你的『分數筆記』,三方面配合,方能竟其功。

其實,『樂趣』與『成就感』是一體兩面,互相

協力,相輔相成。樂趣造就出成就感成就感支撐

著樂趣。以上,就是讓自己不斷產生對成功渴

的兩種最具強效及運作之『不二法門』。當年,

我可以在短短3個月,成功減重40公斤 就是靠著

『樂趣』與『成就感』,這也是我人生中最感恩

之一件事。

 

一個能隨時增強你對渴望成功之樂趣與成就,並

且願意一路伴隨你的老師才是你人生的明師。

     國考鬼才明師陳一夫親筆095633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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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只能二擇一,你要選哪一個呢?!

 

有6個字是阻礙我們得到理想分數之關鍵因素,

前3個字是『不知道』 後3個字叫『不相信

一種是有救的,一種是沒得救。

 

如果你告訴自己,我渴望擁有足夠上榜的分數

可是!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讀,該怎麼寫,才

正確、有效地得到高分?

 

如果你告訴自己,我渴望擁有足夠上榜的分數

但是!我真的不相信就這樣讀,要這麼寫,竟

夠輕鬆有效地實現夢想!

 

你若是屬於前者…『不知道』那你有救了。因

為你可以透過『正確學習、接受新知』去改變

錯誤的觀念與方法,去熟悉快速駕馭分數之解

題模式。你若是屬於後者…『不相信』我現在

就可以肯定告訴你,你沒救了!這輩子你可以

跟國考,跟成功說再見!

 

也許你對目前的現狀相當不滿意,對理想之分

數,充滿著茫然,毫無頭緒。此刻,請靜心思

考這句話:身為老師的我,寧願你不知道如何

成功,也不願意你不相信有一種觀念與方式

可以讓自己快速成功。

如果真的只能二擇一,你要選哪一個呢?!

 

    國考鬼才明師陳一夫親筆095633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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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7日電

     高考榜首紓壓只許哭10分鐘

這報導是否有鼓勵大家再用步行之土法來煉鋼呢?!

 

考取今年公務員高考一般行政類科,榜首的歐怡

說:她一天念書15小時,即使壓力到頂點,也

許自己哭10分鐘,哭完繼續念書………這種苦

讀戲碼,不僅僅是大家愛看,連我也愛看這

幹、實幹、拼命幹之戲碼。還莫名其妙的陪著主

角流下9.5分鐘的眼淚,因為主角只准自己10

分鐘的眼淚,不能比她更入戲。這就是『假道學

的台灣媒體』!!!

 

這位高考一般行政類科的榜首,真正的『以身示

範』,教導大家一個『真理』,就是:『要成功

就必需用拼老命的不眠不休,不惜一死,每天拼

它個15小時,還要殘酷的只准自己哭10分鐘』。

唉!為了一個月只有45萬之保障薪水就要付出

如此代價,我…真的不敢做人因為實在有夠辛苦。

試想有幾個人能竪持一天15個小時,不懈不怠持

之以恆的讀書呢?會不會看到這報導反令自己更

無力。因為很難115小時。

 

而這報導是否有鼓勵大家再用步行之土法來煉鋼

呢?!苦讀成功確實很能感動人心振奮士氣。不

過!我們想像一下。有一大群人不眠不休走路去

北。大家不管多累都互相加油,打氣。並不時

傳來有人終於走到目的地之好消息,讓大家能再

堅持下去。如果,這時忽然有人說:『各位,好

像有一種叫科學,科技的東西,叫做汽車,它可

以讓我們更省時,省力到達台北』請問:大伙會

繼續堅持用走路的?還是開始打聽去哪裡坐車?

每每看到這種『勤能補拙,鐵杵磨成繡花針的故

事』,我心中就充滿了訐譙與不解,明明是『鐵

杵』,那就好好讓它當根鐵杵,何必硬要花大量

時間與體力去把它磨成『繡花針』?!這樣對這

根鐵杵好嗎?!對磨鐵杵的人而言,簡直是浪費

生命!難道不能:『適才適所;科學經濟』嗎?!

這是什麼爛教育?!笨教條?!嘛得!我當時也

背這篇課文背得要死,現在才知道,自己根本在

和自己的生命開一個最無聊的玩笑。

 

看完此則報導,我白目的腦袋,股碌碌地迸出幾

個問題:

1.榜首小姐既然有時間哭泣,代表如此付出,並

  非她所願。她為何不用哭泣時間去思考去發現

  『有沒有更科學、更有效的方法,讓自己一天

    只讀5個小時,就能發揮最棒的效果,並且

    還能樂在其中?!』

2.如果成功一定要如此的拼命,那郭台銘,比爾

  蓋茲等,這些擁有百億、千億身價之人,又要

  花多少時間,只能哭幾分鐘,才能在10年內達

  到此億萬美金之身價呢?!

3.如果我只想以最後一名的方式上榜(就是上榜

  即可,縱使最後一名也無妨),那我一天又該

  花幾小時來苦讀呢?!

 

     國考鬼才明師陳一夫親筆095633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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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路上一位網友對我之建議與回覆

    沒錯!我既是個老師也是個快樂的生意人

 

『老師:很冒味打字給您,雖然我不太認識您,

  不過常覺得在發一些有關您商業上,就您取

  得分數之類的商業,為人師主要不是為了這

  個吧,若有得罪,再請見諒』

 

我的看法】

妳好:

首先感謝妳對我的建議,我曾公開表示:『我

既是個老師也是個快樂的生意人』。我熱愛我

的教學工作及產品銷售。所以我將兩者結合,

並稱之為『銷售專業』。一方面運用上課內容

影片上傳與法律文章發表,藉此幫助更多國考

『建立正確國考準備方向與分數觀念』,

適時適式解答網路上國考生所提之各種法律問

題與解題方式。期能間接幫助更多考生,同時

也行銷我的理念與產品。

 

『真正的行銷與廣告是在傳達一個理念』,

『雖然是在廣告,但是若能同時幫助別人,

  發他人之思考及智能,這便是最互利的廣告』。

『利益他人;成就自己』。

以上就是我常犧牲睡眠、休息時間之樂趣所在。

我沒有直接,大量宣傳我的課程產品,很多網

路社團考生也未因此而向我購買課程,但是!

他們常會寫訊息跟我說:『老師,我雖然 沒買

老師你的著作 , 但是老師你一些話和見解,

真的很棒, 感謝感恩感激老師你的分享』『謝

謝老師+我好友,很多見解老師說的真的很不錯

尤其看了老師的視頻,很多之前不太懂的寫法,

應聲而出 ,感謝感激感恩老師你的分享。願老

師與家人平安 喜樂 富貴』

 

我想這就是一個既為人師表又是生意人,最感

動之事。我不是受人聘任的老師,只要維持清

高地教學就有穩穩的金錢收入。我是需不斷創

造自己超越自己並且幫助學生才能生存的生意

人老師』。考生要的是『分數』並不是『學術』

 

    國考鬼才明師陳一夫親筆095633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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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寫這幾個字,你的刑法分數會更高

     ==行為人主觀故意過失之得分用語==

 

在刑法法學領域內,行為人主觀之意志情形,通

是檢視行為人之行為的『重要審查點』。 例

如甲持刀往乙腹部捅入數刀而乙未死的行為,甲

之行為究竟成立『殺人未遂罪』?『重傷害罪』

或是『普通傷害罪』?其主要決定點在甲的主觀

意志,究為殺人故意?重傷害故意?或普通傷害

故意?職是之故,行為上主觀的意志活動情形,

甚至有無特別犯罪構成要件所需之『不法所有意

圖』,在決定犯罪是否成立,有舉足輕重之地位。 

 

然而,在一般犯罪構成要件裡,成立犯罪三要件:

(一)構成要件該當性。

(二)違法性。

(三)罪責。 

其中『構成要件該當性』裡有著『故意』與『過

失』之主要的要素。另於『罪責』中,亦存在著

意與過失。在『構成要件該當性的故意與過失』

學理上稱『構成要件主觀故意』、『構成要件主

觀過失』。而在罪責部分則謂『罪責故意』『罪

責過失』之所以將其冠上前言名稱,主要在於區

別二個之故意與過失,避免讓人產生混淆。

換言之,以故意,過失來表示,會產生其所

者,究為構成要件主觀故意或過失,還是罪責

故意或過失?!

 

有了此番認識,各位上進的考生們,在書寫刑法

案時,需要描述行為人主觀意念時,請務必註

明其正確名稱,以為區別。並此展現以示己之深

入學術,觀察有成,學有專精與科學思維之嚴謹

度。如此,分數自然也會比別人漂亮很多。例如

行為人甲依題旨顯具構成要件主觀殺人故意或行

為人乙之行為,核其性質,應認具有構成要件致

人於死之過失。行為人甲的誤想防衛行為,具有

罪責過失,故應論以過失殺人致死罪。

 

以上的『專業用語』請於考試時,儘量表現,讓

卷者覺得老師!我是您學生,我來考試啦!

此而不吝嗇地給你師生分數,其妙之處,盡在不

言中。別嫌用構成要件主觀故意等之字數多、麻

煩,聽師一句話:『寧可多寫些魔法得分字詞

總比廢話一大堆拼命寫還得太多了』。

 

    國考鬼才明師陳一夫親筆095633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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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寫這幾個字,你的民法分數會更高

      ===關於侵權行為之得分用語===

 

民法第184條之規定 是學習民法者皆知的,侵權

行為損害賠償責任產生之根源條款。一般人亦明

侵權行為之主要目的在於……『填補損害』即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對其所造

成之財產或非財產上的損害,應加以填補之,使

其回復原狀。

 

其實,侵權行為之主要目的在於是否可以『將該

損害移轉由他人來承擔』。依民法私法自治的精

神,自我行為應自我負責。依此,自己的損害,

當亦由自己來負責,始為合理。惟!在特定之情

況下,自己的損害是可以移轉由他人來承擔,而

他人承擔的方式,便是『填補受損害人之實際損

害,使之回復原狀』。

 

行文至此,相信大家都明白為何侵權行為制度目

的在填補損害,回復原狀。因為可以將損害移轉

給他人,所以他人應對之為填補損害,回復原狀。

重點出現了,在何種特定情況下,可以將損害移

轉給他人呢?按權利主體間發生法律關係的方法

有二種方式,一是『法律行為』,另一為『法律

規定』。而第184即是移轉損害的『法律規定』

透過第184條 侵權行為的規定,即是在將損害移

轉給侵權人由其承擔。保險契約就是保險人與被

保險人以『法律行為』約定,就被保險人之損害

移轉由保險人來承擔。

 

如此解析,相信各位對此法理應更加明白,熟悉

了。既已知其法理,考試時,若出現關於侵權行

為之考題,在論述答案內容方面,以下這段敘述

一定會為自己得到不少的漂亮分數。

『侵權行為制度主要在探討受損人就其財產或

  財產等損害,在一定法定情況下,移轉由加害

  人來承擔,使其填補損害,回復原狀。易言之

  加害人之行為若合於本法第184規定 自應承

  擔受損害人的損害』。加上這段文字敘述,

的分數會比別人再飆高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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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類推適用』來得高分之妙招

 

還是老話一句:『寫考卷時,要讓閱卷老師,認為

你具有法律之科學與嚴謹實力』。是就是『裝學術』。

記住!!!是叫你「裝學術」,不是要你『裝懂』、

『裝行』、『裝可愛』。既然如此,那就好好表現

你的學術味吧!

 

『類推適用』這個概念在民法領域內,常被大量採

用,形成它的重要性。類推適用指的是:某一情形,

因法律未對其有所規定,故比附援引與之『基本重

點』相同之法律規定,加以援用而為解決之意。

在瞭解類推適用之意義後,接下來有一個有趣的問

題。民法第153條第1項,係對債編上之『契約』成

立要件的規定。易言之,關於債編上契約(如買賣

租賃、僱傭…等)的成立,可以依第153條第1項決

定。今若係物權上之契約,親屬、繼承上之契約,

其一般成立與否的檢視,該用哪一條呢?

 

很不幸的,此三編對該契約均未設有一般成立

之規定,所以無法條可以加於『適用』。這時類推

適用就發揮出很棒的效果。舉個例子,甲就所有之

A車,讓與所有權於乙或甲與乙合意結婚。 以上二

例,分屬物權編與親屬編之問題,一般人在書寫時

很少去寫到該物權或結婚行為是否成立的問題。想

要好分數,比別人更像學術派,建議你,這樣寫吧!

1、甲乙間讓與A車的行為,因甲乙間具有物權

   之合意(類推適用本法第第153條第1項) 且甲

   就A車有處分權,並依本法第760條第1規定而

   為交付,故該物權行為成立生效,乙A車所

   有權。

2、甲乙間就該行為,因互有結婚之合意 (類推

   用本法第153條第1項),並依本法第982之規

   定而為結婚登記,故結婚成立、有效。以上二

   例,倘若多加這一句 (類推適用本法153

   第1項規定)短短數字效果會好的讓你『舒服的

   不得了』。

 

聰明的你,是不是也聯想到,在無權處分中,

來這麼一段:

『乙與丙之交付A車行為,乙丙間有A車所有權讓與

  合意(類推適用本法第153條第1項),並已為交

  付,惟乙對該車欠缺處分權,故依本法第118

  第1項規定,須得權利人甲之承認,始生效力。』

以上,請好好體會且運用,因為,這些是來閱卷

老師喜歡看到的東西,好像我不小心將洩漏出來。

 

       國考鬼才明師陳一夫親筆095633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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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是罐頭,膽量是開罐器

  船,停泊在港內,是十分安全。但!船的建造,

  豈是為了停泊在港內?假如我們『沒鬥志、不爭

  氣』我們就沒有資格要求別人一定要瞧得起我們

譚頓是一個喜歡拉琴的年輕人,可是他剛到美國

時,卻必須到街頭拉小提琴賣藝來賺錢。事實上

在街頭拉琴賣藝跟擺地攤沒兩樣,都必須爭個好

地盤才會有人潮、才會賺錢。而地段差的地方,

當然生意就較差囉!很幸運地,譚頓和一位認識

的黑人琴手,一起爭到一個最能賺錢的好地盤。

一家商業銀行的門口,那裡的人潮好多哦! 

 

過了好一段時日,譚頓賺到了不少賣藝錢之後,

就和黑人琴手道別,因他想進入大學進修,在音

樂學府裡拜師學藝,也和琴技高超的同學們互相

切磋。於是,譚頓將全部時間和精神,投注在提

升音樂素養和琴藝之中…在大學裡,雖然譚頓不

像以前在街頭拉琴一樣賺很多錢,但他的眼光超

越金錢,轉而投向那更遠大的目標和未來。

 

十年後,譚頓有一次路過那家商業銀行,也發現

昔日老友-黑人琴手,仍在那最賺錢的地盤拉琴, 

而他的表情一如往昔,臉上露著得意、滿足與陶

醉。當黑人琴手看見譚頓突然出現時,很高興地

停下拉琴的手,熱絡地說道:兄弟啊,好久沒見

啦,你現在在哪裡拉琴啊?譚頓回答了一個很有

名的音樂廳名字,但黑人琴手反問道:那家音樂

廳的門前也是個好地盤、也很好賺錢嗎? 

『還好啦,生意還不錯啦!』譚頓沒有明說,只

淡淡地說著。那黑人哪裡知道,十年後的譚頓,

已經是一位國際知名的音樂家,他經常應邀在著

名的音樂廳中登台獻藝,而不是只在門口拉琴賣

藝呀! 

 

我們會不會也像黑人琴手一樣,一直死守著最賺

錢的地盤而不放,甚至還沾沾自喜、洋洋得意? 

我們的才華、我們的潛力、我們的前程,會不會

因死守著最賺錢的地盤,而白白地斷送掉?人!

必須懂得即時抽手,離開那看似最賺錢,卻不再

進步的地方。人,必須鼓起勇氣,不斷學習,再

去開創生命的另一高峰啊!

生命是罐頭,膽量是開罐器。

我們要握著有膽量的開罐器,才能打開生命的罐

也才能品嚐裡頭的甜美滋味! (轉貼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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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榜是一場心理遊戲

 

我忽然有個念頭,心中有個問題,想問大家…

『倘若你可以不用上班,在這當個全職考生,

  並且不用擔憂生活費之問題,那你會不會

  比較有把握上榜』?

『不會!我會擔心我進度可否趕上。』

假設你進度趕得上呢?『我會煩惱可否讀完』

假設你讀的完呢?『我會擔心我可否背起來』

如果你真的如以上之對話般的回應,我現在

就告訴你,精準的告訴你,今年你仍然會考

不上!我用最嚴肅、最堅決之語氣,一字一

字的說出來!

 

因為你顯然被制約了,被你內心的一些負面

音所控制,你的成長資料中難道沒有

觀、自信與積極的檔案嗎?!難道沒有『我

沒問題!我可以搞定!』這個檔案嗎?!

般人多覺得自己沒有時間,現在我給你很多

時間,你卻擔心進度,我滿足你的進度,你

卻又想自己會讀不完,我讓你讀完,又怕自

己背不熟…有了這個,怕那個,得到A又怕B

不足,擔心、恐懼早就把你層層封閉,把你

心靈深深控制住了。

 

你們真的自由嗎?是你在駕馭考試,還是考

試在控制著你,讓你沒有辦法呼吸,快要窒

息!制約,是一種很恐怖的東西,來自每個

人最深層的一種逆向力量,阻礙著你接受各

種事物,削減上天給你最強,最能成功的每

一份力量。最恐怖的是你誤認為這個制約是

件舒服、安全的事!以為這是最安全的區域

因為不必去冒險,不必去做任何讓你覺得

不舒服,但!真的是這樣嗎?!有個笑話

這麼說的…有一個人不小心掉下山崖,但他

很幸運抓住了崖壁,為了保命,他只好懸掛

那裡。掛著掛著,最後他大叫:『上面有

沒有人可以來幫我?』終於,有個洪亮的聲

音回答他:『我是上帝,我可以幫你,你把

手放開,要完全信任我』。結果,那個人想

了想,更大聲喊道…『上面有沒有別人可以

來幫我』。

 

不錯!就是『制約』!那個人(不!應該說

一般人),從小到大所聽到、學到、想到的

無形在控制著他,控制著他寧願用自己安

的方式,等待別人用他覺得安全的方法救

他,也不願放開雙手,由神來救他。既然如

此,考前何必拜神、求神呢?!因為平時

的制約不知已擋掉多少神助了。這個故事的

道理很簡單:如果你想往上升到更高的生命

層次,就必需願意放棄一些舊的思考和存在

方式,並全然接受各種新思維,最後的結果

會為你證明一切。屆時,你將深刻感受到什

麼是自由快樂的準備考試,並且輕易上榜。

因在你放掉你所有的制約並不再受控制時,

你就已經擁有上榜者的成功與膽量了。

 

愛自己、欣賞自己,通常是擺脫制約的第一

步!上榜是一場心理遊戲!!!當然你可以

變成『________是一場心理遊戲』。其中之

空格由你自己填寫,寫下你的目標、心願。

 

 國考鬼才明師陳一夫親筆095633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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