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基礎法學概念貫通課程學習心得          

       【第一則】 

對於所謂的「法律」懵懂無知的我,

始終沒有機會能一窺其堂奧;

因緣際會下購買了陳老師監所管理員

全套課程後,藉著基礎法學概念貫通

這門課程,讓學生在短時間內,有了

初淺的法學知識,進而掀開法律的神

秘面紗。課程開始,即開宗明義的指出:

任何有關社會活動狀況,皆由人之行為

而發生、變更、消滅。

淺顯的一句話,卻道出貫通法學課程的

旨要,也為今後的刑法學習鋪墊了一層

地基。洵如所示,整個社會,若脫離了

人的行為,則何需法律,更遑論刑法此

一具有懲罰性,甚至可剝奪生命的規範。

故無行為無法律;有法律則必須研究行

為。所有的科目,都是透過反覆的讀誦,

才能內化為本身的知識。陳老師的教材

編得再好,學習者若不加以練習亦是枉然,

惟透過本教材,必能收事半功倍之效。   

                    (新北市劉同學)

            

              【第二則】

我在過年前夕,因有回台灣工作生活的計劃,

並考量新家庭生活經濟復求下,即開始思索

未來方向。在多方考量下,遂決定參加司法

特考,以得良好穩定之經濟來源。

於是開始尋找相關資料,亦至補習班詢問。

在網路上,偶然看到陳老師的上課內容,

令我印象深刻。而與其他看過的試聽課程

比較,陳老師的上課內容及方式,較清晰

易懂。在二月底搬回台灣後,即再次確認

課程訊息,遂開始與老師間,締結難得的

師生緣分。上法學貫通課程過程中,逐漸

地體會到老師編排此系列課程內容的用心

與用意。課程內容中所講述的私法自治原

則與法定原則間關係、事實行為與法律行為,

準用、適用、類推適用之意義,

何謂無效、得撤銷、撤回、效力未定,

推定與視為之區別,善意、惡意之解釋,

權利與利益之關係等。

這些觀念都在之後學習民總課程中,相當有

助益,尤其在解讀法條內容時,能讓我較快

理解其意義。記得在專科時,學習民、刑法

時,總是搞不清楚什麼是準用、適用、類推

適用及善意、惡意、過失及非過失的情況等

現在完成法學貫通後,真是有豁然開朗的感覺。

目前學習進度是,民總課程已完成。在民總

課程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法理基礎紮實及

觀念清晰正確,真的是答題時很重要的部份。

例如,撤銷意思表示不可寫成撤銷法律行為,

法律行為之成立與生效,動機與法效意思之

關係,這些觀念,隨著上到後段課程的第三

象限中老師漸進式的教授答題技巧時,更是

體會到其重要性。回想起上到第五堂課時,

試著自己練習解題,沒想到竟無法下筆,

發現在破題時就不知如何書寫,更談不上

答案本文了,挫敗感真的頗大。但,隨著

上到第六堂過後,老師教授許多的答題之

注意事項、邏輯思考方法與各種技巧等,

讓我的信心逐漸增加。目前,在解題熟悉

度、用字遣詞及邏輯編排架構上尚須在加

強,日後也請老師多加指正。

                     (南投縣李同學)

 

             【第三則】

法律有很多的概念都很抽象,雖然每個字

看得懂,但要真正了解它的內容是要用心觀

察,如果沒有這套課程,點破式的學習,

想我會走很多冤枉路,浪費很多時間。

把省下來的時間來練習考古題,意外的也可

以順便檢視自己哪個章節不熟。有了基礎法

學概念貫通課程,就好像任督二脈都打通了,

概念清楚,根基打好,什麼樣的法都通,

別應用在背法條的時候,清楚每個概念是必

要的。只要清楚這些概念,法條也不用死背,

多看幾次就記起來了。希望自己透過老師的

獨特教學,並且勤加練習,可以一步一步的

朝向成功之路前進。

                      (基隆市陳同學)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國考技術上榜團隊 的頭像
    國考技術上榜團隊

    陳一夫 國家考試技術上榜團隊

    國考技術上榜團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