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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創四象限國考補教名師陳一夫教學認真,


許多學生在司法、警界,教學光碟銷售全國。


(記者黃良傑攝)



在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會有幫他成功的好機緣



能不能掌握就在於你的目光焦點及思考判斷


假律師之名招生? 補教名師不起訴


〔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


「陳一夫」在南部國考補教界縱橫7年,原於


各大高普考補習班授課,3年多前,屏東考友上


補習班倒閉後,他收容10多位流浪學生,


協助考上書記官、監所管理員、警察。


屏檢認為學生選擇補習班,不只考慮老師資格,


況且司法界、警界不少人是陳老師的學生,


顯無詐欺之虞,不起訴被告。檢察官許英輝


認為告訴人都是逾20歲成年人,考量學習


內容有一定助益,才決定繳交學費,被告並


沒有施用詐術,致被害人陷於錯誤,也未違反


律師法因此,不起訴陳老師


 該是我為真相捍衛自己權利的時候了


※檢察官許英輝認為陳老師顯無詐欺之虞


  的主要原因在於司法界、警界不少人是


  陳老師的學生。連記者黃良傑親自採訪


  陳老師,為其攝影並以文字註記:


  獨創四象限國考補教名師陳一夫教學認真,


  許多學生在司法、警界,教學光碟銷售全國。


  (記者黃良傑攝)也肯定陳老師的教學成績


  且基於專業之客觀與真實判斷,還陳老師清白。


  試問陳老師何須假律師之名招生?!


  又不是用假上榜率招生!!律師與招生又有何


  必然關係呢!?各位認為用上榜率招生


  比較有效?還是律師身分呢?


  至少檢察官及記者皆認為用上榜率招生


  比較有效。


 有常識的各位,你認為呢?


                     陳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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