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未剪!被遺落的一堂國考法律課
本技術上榜團隊學員許同學給陳一夫老師
看完「被遺落的一堂國考法律課」感想
老師您在影片中先提及,有量才有福報,這句話
其實我是打問號?
一、首先學生在志光補習之前,就已經對刑法與刑事
訴訟法有產生很大興趣,所以自己研讀將近五年,
惟仍然無法精準的對條號產生興趣與記憶,這是
困擾所在。例如:刑法第29條之教唆犯,只知道
教唆犯不知其在第29條。加上後續補習老師總是
跟我們說,條號不是關鍵,重點是在邏輯,如果
條號忘記,都用「刑法之相關規定」混過,因此
更加重我不會去背條號,也不想背,而導致自己
今天失敗。
二、再者,學生因為秉持著教學相長,在互相切磋的
時候,順便幫自己複習的觀念,在每堂課後都與
同學熱烈討論老師所教導的刑法觀念,於是,條號
有熟悉的同學,在與我討論後更加深了清楚決意、
陰謀、預備、著手實行、未既遂等概念,因為同學
先有記條號背法條的基礎,加上透過討論後加深
印象,所以他考上三等而我卻在四等落榜,標準的
他狀元我撞牆,然自己仍然停留於「不記條號也
不記章節」拼命記一大堆學說理論與實務見解,
卻忘記了法律最根本的事情是→不曾想為什麼會
有法條的邏輯編排與制度(章節)與為什麼這樣編排
到底意義在哪。
三、這樣先學葉子,然後再學樹幹,緊接著學根的
本末倒置學習方式,使學生簡直荒廢一年、兩年
的光陰,加上本身有經濟壓力、家庭壓力等等,
想放棄了國考夢想。
四、但是跨年年後,又想說102年退伍初衷是完成大學
學歷然後有考三等資格接著上榜的規劃,如果103
年順利畢業後回軍中,一切都歸零,等於先前努
力都白費了,因此,去求神明指示,到底人生該
如何過??在求完神明後,因為學生在空大畢業期
末考1/10號有考民法,老師講太艱澀難懂,所以
想透過網路搜尋看有無老師可以講大方向讓我
混過這科順利畢業。
於是,看到陳一夫的法律概說後,突然間有貫通
債篇與物權篇的驚喜,事後抱持著無魚蝦也好的
心態,打給老師,使原本的我喚醒我的目的(願望)
就想說好,瞞著家人跟他們說六月我在畢業(其時
若順利通過期末考3月就拿到大學畢業證書),然
後開始收看老師的法學基本,給自己信心,就把
自己 歸零,以前所學都是屁,什麼通說、學說、
哇鴿說等一切考上再說,我要的是上榜是分數,
所以迷惑的我,開始相信老師。
五、最後我的想法是,當老師說分享時,我很訝異
卻也傷心,同樣補習一年,他上榜我卻落榜,
他狀元我撞牆,我會選擇老師是因為一半是冥
冥中好像神明指示,一半是因為這是類似秘密
教學,更重要的是→老師的分數,而那些補習
班的同學都很聰明,無所不用其極要求別人付
出或者故意讓別人失去信心,這樣也要保持雅
量嗎??我同時害怕也疑惑著。
結論:老師,你的磁場真的很靈,我昨天看考古題,
用你的基本觀念卻解釋了刑事訴訟法的動作
與行為,導出了合法與違法的結論,感謝您
讓我有希望,希望老師包容我的直接,我也
開始吸收你的明白。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