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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命堆積學說、理論為答案
真的就可以得取高分嗎???!!!
實例題型主要在精準的測試習法者,對『基礎
法律觀念是否紮實、嚴謹』同時具體瞭解該解
題者,是否能正確的適用法條與法律制度。此
一論點,亦可在近10年之『四等特考或普考』
之法律專業應考科目中,得到具體證實。
以往『四等特考或普考』多以申論題型為命題
方式,鮮少有實例題型,因此只要肯死背的考
生,不管是否真的瞭解法律原則、概念、制度
之意涵,皆可應答題目,甚至考到高分、上榜。
但是!當有一天在工作崗位上,遇到真正之法
律問題時,其反應與態度,常令人民覺得『這
真的是中華民國的公務員嗎?!』有鑑於此一
嚴重問題,希冀拔擢真正務實法律知識之依法
行政公務員,因此開始進行試題改革,大量採
用『實例題型』,因為只有實例題型方能徹底
淘汰只會死背,不知其意的考生,並且落實
『基礎法律觀念紮實、嚴謹的科學邏輯思維』。
這就是為何『四等特考或普考』的法律專業應
考科目亦大量採用實例題為命題方式之主要理
由。只可惜大多數國考補教老師皆未能參透此
一實質意義,誤以為『四等特考或普考』似乎
越考越難,頗有類似三等之程度,因此大量教
導學說、理論、專論、實務見解。更嚴重者讓
考生以為只要拼命堆積學說、理論為答案即可
得取高分。
此一背道而馳之做法,反而使落實『基礎法律
觀念紮實、嚴謹的科學邏輯思維』的測驗目的
蕩然無存,造成萬千考生疲於奔命,失其方向
實令人扼腕,感嘆萬千。
國考鬼才明師陳一夫親筆095633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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