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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學貫通」習後感言二則

 

    ---台北陳同學---

 

陳一夫老師:

看完「法學貫通」DVD頭兩堂課。真是太佩服

您了!您真是一位天才!毋須重考五年,就我

這個在坊間補習班補習還未到一年之人,已感

受到這套課程的威力,甚至覺得自己彷彿從沒

學習過法律,觀念竟是如此的薄弱、不堪一擊!

猶記得去年7月剛去補習時的那一股雄心壯志

(自己一定要在一年內考上高考)直到過了幾個

月在法科上的學習一直無法突破,硬著頭皮上

完第一輪課程後,好不容易終於聽懂第二輪課

程的內容,但在學習速度上還是很緩慢。直到

今年2月份當初所訂定的理想抱負早已煙消雲

我已經不知道到底該如何去提升法科的實力,

至於文科也是唸得二二六六。

在此感謝上蒼為我開啟了另一扇窗4月初

開始接觸the power」到現在的「法學貫通」

課程,帶給我最大的收獲不只是學習到以往從

不知道、從未思考過的讀書技巧及考試術,

重要的是重新建立起在國考中如何獲取足夠的

分數,進而自然而然就上榜的信心不再覺得考

上似乎是遙不可及的夢想!

而老師您也為如何學習好文科開啟了另一扇門,

現在我已經在嘗試把「法學貫通」課程中的觀

念運用在文科的學習上,相信成效也會很驚人!

謝謝您,老師!  

 

看完<法學貫通>第九堂課,對於老師課堂上

的一席話,頗有些體悟,在此和大家分享!

準備國家考試,就是在不斷挑戰自身的習慣

與觀念,直到成功,最終方能獲取足夠的

分數而上榜。所以我們必須要不斷去磨練心

跳離原本的舒適區,進而和不喜歡、不舒

服做朋友;同時也要隨時保持正向的思想,

不是一味的只看到不能做到什麼,而是把焦

點放在我能、我要做到什麼。其實這就是在

培養《禮記‧大學》中「定靜安慮得」的功

夫!

所謂定,是指「志有定向」;

所謂靜,是指「心不妄動」;

所謂安,是指「隨遇而安」;

所謂慮,是指「慮事精詳」,

所謂得,是指「得其目標」。

對於國考生而言,上述道理就是要我們凡事

皆得心平氣和去看待及不論聽、說、讀、寫

都要嚴謹以對的心態與格局,不然就算再

靜、磁場再好的學習環境,內心充斥許多

的抱怨、批評及藉口時,依舊無法靜下心來

專注唸書,甚至就如同〈the power課程

中所講,一個人的心境會反應在所寫出來

申論題是否可以獲取足夠上榜的分數。

再一次感 謝陳 老師,在您的課程中,不只

讓我法科的底子在短時間之內大大提升,

多之前不甚了解的觀念,現在一下子就豁然

開朗了;從中也學習到了諸多待人處世的人

生哲理。

您對我們的諄諄教誨及殷殷期盼,

學生在此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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