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間補習班都不會教的一門課,
你可以跳過它,但那將是你
前所未有的損失
若以『商品賣點』為主要考量,不會有
老師想教『非應考科目』,也不會有人
要買『非應考科目』。只有我堅持在賣
『非應考科目』,而且賣價還不亞於
『應考科目』。因為所有『法律應考科
目分數』,都源自.................
『基礎法學概念貫通課程』。
『基礎法學概念貫通課』讀後心得
以往不論學校或補習班,在教授法律課程時,
通常都是直接進入各法領域,對於學習法律的
首要觀念、想法、遣詞用字以及其正確之功能,
並沒有做各別的探討,導致根基不穩,後繼無力;
於此,在學習各法之前,則需要一門前置課程,
也就是本課程,『基礎法學概念貫通』。
本課程一開始即讓每個學員了解法律到底在
幹什麼?又由什麼產生法律?一開始我還不
以為然,但越到後面卻發現它的重要性。知道
了法律之核心與組成因子後,其法之領域也
產生了分水嶺,公法和私法。公法,以強制力
對所有人之權利義務施與規範;而私法則不具
有強制性,而是以任意性、補充性來規範人民
與人民之間的權利義務。在中後段的課程,我
個人覺得更是可貴,它關係著法律的思考、遣
詞用字及其解釋。課程中,老師有提到法律是
以半文言文的方式來表達,如果看不懂該法條
表達的內容,那後面也就不用玩了,更遑論要
做題目、考試。
現在我終於了解老師在為我擬定讀書計劃時,
為何要將本課程排至第一順位,其中的奧妙
真的只有上過該課的學生才能體會,而且有
些東西還可觸類旁通,運用在其他科目,例如
依文解義、完整的邏輯等概念,皆受用無窮。
若我沒上此課程,我想我在準備國考的路途
定會更加坎坷。
至今,對於法律條文亦不再是它認識我而我
不認識它,至少我能看得懂該法條要表達的
意思,此一步對於往後要進入各法之前,極
為重要。此課程雖並非考試科目,但對於日
後各法律類之考科,其影響力已超乎我的想像。
如果有人問我為什麼要買這個課程,我一定會
告訴他,因為此課程是必學,但坊間補習班都
不會教的一門課,你可以跳過它,但那將是你
前所未有的損失。
新竹市吳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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