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迅速、正確且完整寫出
「閱卷老師」想看的答案02
※答題要領:
(一)、字體、字形與版面之注重:
1.「字體」就是字的「大小」。寫得太大
占篇幅,很容易「紙張不夠」形成答
案紙的無謂浪費,畢竟只有9頁,不容
輕易浪費。當然字若太小,形成閱卷
者閱讀不易,通常會將之擱置一旁,
不會多加理會(就是不看了)。應
「適中」,不大也不小。其應如何方
稱「適當」,老師會在the power中
有詳細解析。
2.字形應工整,勿潦草亦忌龍飛鳳舞。
字要一筆一畫書寫功整,使閱卷者望
其字形而「一目了然」,可輕鬆、快
速明白考生所書寫答案的內容與意義。
3.版面需乾淨,勿塗塗改改,大量使用
「立可白」「修正帶」,如此會形成
版面之混亂與髒亂,閱卷老師最怕遇
到的,正是此類。
以上三點,或許各位會認為「此為理所當然
之理,且考生常談,何人不知」!其實若你
有此般想法,那可能就不太妙。這代表你可
能從未去重視這件事情,說白一點,就是
「你很少動筆來練字,甚至很少書寫答
案、練習題目」。因為「理所當然」的另一
個代表意義就是「知道就好,不必真的去做」。
這是當了七年老師教導眾多考生後之「心得」
與「體悟」。
(二)、慎思答案內容之「適合度」(適當性):
1.通常四等考試或普通考試,作答時間
只有90分鐘,90分鐘要應答四題,平
均一題大概只有「20分鐘」,如此一
來,方能在考試時間內應答完成而不
致有「文未行止,時間已屆」之遺憾!
2.在考量一題只有20分鐘之「原則作答
時間」,答案內容之多寡及「針對考
點、直擊考處」將是最重要的關鍵。
在20分鐘內,寫出「合乎題旨、針對
考點,則要明確的編排答案要點並合
乎法律邏輯」。就是答案「適合度」
之體現。
3.以上述題目為例,在第一個標題
「訴訟之開端由當事人自行決定」。
合乎本標題,足可為證之法條,計有
三、四條。請問要每一條皆需列出其
條文內容,還是僅擇其中一條加以說
明論證即可呢?這就是決定答案適合
度之所在。
4.坊間補習班所出之答案,往往太過詳
細,答案內容所涉的範圍太廣泛,字
數又多,20分鐘內勢必寫不出如此多
內容之答案。是為一憾!
「好答案不一定是適當、適合之答案」。
這是個很重要之「答題要領」。
(三)、用詞、語句之「法律文」化:
1.法律文字、語句有其「專業用語」、
「處分權主義」、「內涵」,上訴、
起訴、訴訟之程序、終止,訴外裁判
…等等。
2.在書寫答案若涉法律專業概念、名詞,
則需以該詞語來表現,切記使用口語
或非法律文詞、概念,如此一來便曝
露出自己之法學素養尚不足的缺點。
(四)、答案舖陳之邏輯、完整性:
1.申論題型之考題,答案內容首重「論證」
任何論點應舉出可以支持該論點之明證、
依據。有論有證才合乎邏輯、完整性。
2.「論點」就是說明標題的內容,例如在
舉出訴訟程序之開啟應由當事人自行決
定此一論點時,當要以形成此一論調的
法條做為依據,如此方屬「論證清晰、
有理」且交代完整。
3.「前因後果」、「原則例外」、「因同
而生異」,此即邏輯,完整性。這一點,
老師會在下面書寫本題完整答案時,將
之標示出來,讓各位明白其意。
以上審答題之要領與觀念,是一般考生所
缺乏的。其實,「讀得多,讀得熟」不一
定可以得分上榜。「為什麼我已讀了那麼
多、那麼用功還考不上,分數不高?人家
沒讀那麼多,也不太熟卻可以輕易上榜?!」。
這是考生多數的疑問與心聲。其實,考生
是「靠答案」來得取分數的。並非以「熟
不熟、多不多」等來拿分數。這是多數人
的迷思。試想對本題,縱然對「處分權主
義」之意義、內涵,甚至條文背得很熟。
就這樣洋洋灑灑一大堆內容,要如何表達
才能合乎答案需要之「切題」、「合邏輯」
「完整表現出適度性」。這才是要參與考
試的人最重要的課題。
兵不在多,重於謀略與運用。書不在多,
精於應用及練習。
請記住老師這句話!!
得取高分之答案源自縝密的
審題與答案架構及風格
國考分數鬼才明師陳一夫親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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